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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须知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为适应新时代要求,通过规范、便民、高效的检察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处《关于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1、办理查询业务所需要材料:

(1)单位查询: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查询: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被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非本人查询);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范围:

公司、企业和个人可以向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申请查询,也可以跨辖区申请查询。

3、网上预约或现场申请: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网上预约为原则,申请单位及个人可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shjcy.gov.cn/)进行网上预约,并下载查询申请书,网上申请的查询事项,在受理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现场申请的查询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当场出具告知函。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外服务时间为

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

5、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

6、联系电话:021-519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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