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第一部分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二)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按照管辖范围,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刑罚执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改造场所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逮捕、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 (五)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提请抗诉。 (六)依法受理社会公众对刑事犯罪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 (七)依法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调查形成预防建议,提供预防咨询和行贿档案查询。 (八)依法受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的共同犯罪案件。 (九)开展社区检察,依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街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矫正活动进行监督。受理社区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违法犯罪人员的自首。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 (十)向上级检察机关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十一)规划、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保密、文秘等项工作。 (十二)负责其它应由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决算、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单位,在决算公开中仍保留该表格式,并在本表下方作下述说明: 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总计为6,143.34万元、支出总计为6,114.9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27.66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975.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1717.4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52.2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6万元。 二、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6,14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3.34万元,占100%。 三、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6,11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5.57万元,占88.89%;项目支出679.33万元,占11.11%。 四、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143.34万元、6,114.9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927.66万元、增长45.7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975.3万元、增长47.7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717.43万元,公用经费252.2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6万元。 五、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5.3万元,增长47.7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717.43万元,公用经费252.2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079.89万元,占83.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1万元,占0.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56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869.95万元,占14.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23.66万元,支出决算为6,11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大于预算1891.2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开支的增长。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4,400.5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办案工作人员薪酬,办公日常开支,如水电费、党报党刊、办公用品、电脑等设备添置、电子耗材、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等。年初预算为3342.71万元,支出决算为4,40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的增长。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27.8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比如检察业务装备的投入、档案电子信息化、网络信息化建设、司法办案场所改造等开支。年初预算4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历年中央专款153.18万元用于检察业务装备的投入。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项)51.46万元。主要用于反贪办案查办案件排摸线索、侦查活动开支。年初预算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5.5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退休人员的活动支出。年初预算1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金支出(项)1.84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项)143.2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工作人员解缴医疗保障金。年初预算19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使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金支出(项)3.3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3名事业人员缴医疗保障金。年初预算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使用。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项)240.6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工作人员解缴公积金。年初预算13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不科学。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支出(项)629.3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工作人员购房补贴。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政策执行。 六、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5.5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632.89万元,公用经费802.68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3,742.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2.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890.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七、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97万元,支出决算为65.34万元,完成预算的7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37万元,完成预算的7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节约18.63万元,节约原因为2016年4月执行公车改革。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48.41万元,降低4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13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66万元,降低3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降低28.9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37万元,占9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7万元,占6.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和保险费。2016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7万。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公务接待外省市业务交流批次累计6次、30余人次;公务接待本市业务交流学习培训批次3批次和零星、1100余人次。 八、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作下述说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68万,比2015年度550.42万元增加252.26万元,增长45.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福利费增长,党员活动费项目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22.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33.01万元、工程采购金额216.67万元、服务采购金额72.42万元。 2016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26.24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326.24万元;在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制度建设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完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2016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平均得分0分。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部分具体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详见《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未开展。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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