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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危险驾驶案件公开审查活动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年11月15日
 
      

日前,金山区院对三起拟作相对不起诉涉企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审查,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区院认为,上述案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是,犯罪情节轻微,故不需要判处刑罚,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主要依据有:第一,三人血液乙醇含量分别为1.01mg/mL、1.01mg/mL、0.94mg/mL,相对较低;第二,三人的行为均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第三,三人均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会上,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均表示没有异议,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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