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帮教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年04月28日
“我不该冲动,结果触犯法律,一定好好改正”,日前,在金山区院开展的心理辅导谈话活动上,一名正在考察期内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王某向心理辅导师敞开心扉,诚心悔过。
王某是一名在校中学生,但顽皮冲动,经常惹事生非。去年底,小王和一帮哥们在学校附近和他人冲突,结果将他人打成轻伤,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寻衅滋事罪移送金山区院审查起诉。金山区院受理该案后,在详细了解小王的情况后,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规定了六个月的考察期。为了及时掌握小王的心理动态,促使其早日改正,金山区院邀请该区心理咨询协会胡茗老师等作为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王实施心理辅导,引导他心怀感恩之心,鼓励他吸取教训,振奋精神,迎接新的生活。 据在场的未检科检察官介绍,小王法律意识淡薄,自我认知能力缺乏存在叛逆、自闭等心理问题,像小王这样的孩子不在少数。正是考虑这些因素,金山区院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考察过程中引入心理辅导机制,联合心理辅导专家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自年初以来,已有效开展类似活动3次,先后针对5名附条件被起诉未成年人实施心理辅导。 据悉,该院将进一步拓宽心理辅导形式,组织未成年人与监护人沟通,会同家长共同开展心理帮教,更好的了解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身心状况等,以更好地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得到教育、挽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