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以检务公开为抓手推进信访问题解决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年07月21日
今年以来,上海金山区检察院以推进检务公开为抓手,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来访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一、 以广泛听取意见为目的,深入了解来访群众诉求 该院立足控申工作实践,积极拓展检务公开工作新思路,聚焦日常控申工作中信访人的主要诉求。一是对外通过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二是深入听取来访群众意见、控申案件当事人意见,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置征求意见箱并在接待来访中主动询问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三是主动通过接待大厅视频、自制检务公开手册向当事人告知非法定告知事项,同时在区院外网公布检察长接待来访信息、法律文书信息,以更好地保障案件当事人对控申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 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不断改进控申工作制度 在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针对目前控申接待与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该院从有利于维护信访人的知情权、保障司法公正,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控申工作实践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制定了《金山区检察院涉检信访公开审查暂行办法》、《金山区检察院处置集体上访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注重从内部改进完善控申工作制度。同时,区院还着力与法院建立涉法涉诉问题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力求从外部解决控申信访工作难题。 三、 以公开审查案件为手段,全面拓展当事人告知机制 为有效保障各项控申工作制度的实效,该院着力构建拓展告知的相关机制:一是规范告知书的内容。在对涉检信访进行公开审查过程中,设计了信访人权利义务告知事项书模板,明确了信访人在公开审查过程中所享有委托代理人等主要权利和应尽义务。二是明确告知时间及分工等问题,要求承办人在案件预备进行公开审查之前,应在公开审查举行七日之前将需要告知的事项交由书记员制作告知书,并及时发送给告知对象。三是健全监督落实机制。将控申告知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本院监察部门的检务效能督查工作中,即监察科定期进行检务效能督查时,增加对告知事项落实情况的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