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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培华检察长被授予“上海市检察机关第三届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1年05月26日
 
近日,经上海市第三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授予我院检察长、第一、二届市检察业务专家龚培华为“上海市检察机关第三届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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