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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第一检察部

主要负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的审查逮捕和公诉等诉讼职能及追捕、追诉、建议直诉、提出抗诉等监督职能;未成年人案件审查逮捕、公诉及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检察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处分、跟踪帮教、参与维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被害等职能。

2.第二检察部

主要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3.第三检察部

主要负责贪污贿赂类犯罪、渎职类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妨害对公司和企业的管理秩序类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中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六个罪名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公诉等诉讼职能及追捕、追诉、建议直诉、提出抗诉等监督职能。

4.第四检察部

主要负责对法院、公安及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机关刑罚执行活动及强制措施执行活动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以及执行中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公诉等。

5.第五检察部

主要负责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进行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及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等。

6.第六检察部

主要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法律政策研究、人民监督员工作,案件管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司法办案用房管理,受理信访、申诉、控告,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司法救助,以及社区检察室日常管理、指导等。

7.公益检察室

主要负责依法受理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排摸、收集、研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现场勘查;立案办理辖区内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进行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内行政机关反馈履职整改情况,对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后仍未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出庭维护公益;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履行诉前程序,依法提起诉讼,出庭维护公益;开展技术调查及其他方面的调查核实工作,提供法律咨询,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维护公益;对接区相关行政机关,以及街道、镇相关机构,推动依法治区工作;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工作。

8.办公室

主要负责参与检察政务、办理检察事务、抓好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做好文件起草、检察信息工作,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档案管理、保密、检察宣传等日常工作。

9.政治部

主要负责党建、队建工作,干部人事、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管理、考核工作,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人事档案及信息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

10.检务督察部

主要负责对部门及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情况实施督察;参与对有关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开展司法办案监督、检察官惩戒等工作。

11.检务保障部

主要负责检察机关行政装备、物资、财务管理保障工作,勘验、鉴定等检察技术应用,司法警力调配、使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运行的维护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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