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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1日在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上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在中共金山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化“两法”实施,深化执法为民活动,深化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三个金山”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平安金山建设,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130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46,同比下降6%;受理移送审查起1316200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1971763人,同比分别上升5%和下降2.4%。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危害民生民利和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势头,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办理了“9.24”徐某故意杀人案、钱某1700余万元特大诈骗案等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消极因素。一年来,共对114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9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联合人民调解部门对20起案件开展刑事和解。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对15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涉诉信访人提供救助。畅通诉求表达机制,综合运用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社区检察室就地接访等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释人员、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履行未成年刑事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心理支持、劳动技能培训等社会资源,提升工作实效。健全惩治与防范环境犯罪工作机制,针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创建“民生环保”联动执法机制,相关做法获最高检和市委政法委刊文推广,并入围第二届金山区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刊登、播报新闻报道1182篇次,摄制微电影1部,参加上海电台《法眼看天下—检察长在线》广播节目直播、东方网直播等活动。

二、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把握惩治腐败的阶段性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办案。突出查办重点行业、领域、环节的窝案串案,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力。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反腐实际成效。全年共立案侦查19件21人,同比分别上升35.7%和31.3%大要案率89.5%其中贪污34,受贿1010,挪用公款11,行贿22,单位行贿34涉案金额1119万余元。不断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成功办理上海某公司总经理董某等系列行受贿窝案,凸显打击力度和锋芒。

继续保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办案责任,认真梳理案件易发多发领域、部门和环节,着力挖掘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用办案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全年共介入7.1机械伤害死亡事故、9.22伤害事故等安全事故调查12次,初查渎职侵权举报线索6件,移送市检一分院1件,决定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漕泾镇市容环境事务所顾某立案侦查。

充分发挥预防工作服务保障大局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入开展涉及民生、关系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突出环节的预防工作。全年共开展系统预防2件、个案预防5;确立预防调查课题10项;开展预防调查25次,形成预防调查报告9篇,其中市检察院转发2;制发检察建议5份,均获回复;组织、参与预防宣传297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23次;配合相关部门对53个区实事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创“双优”活动。撰写的《2013年金山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在上海市检察机关评比中蝉联第一,并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年度报告评比中获评“百优”年度报告。联合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公开出版《职务犯罪预防系列丛书(三)》和《来自检察官建言—涉农惠民领域廉政风险环节》警示教材,促进全市农村干部廉洁文化建设。

三、围绕促进司法公正,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把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情形作为监督重点,注重人权保障,强化程序意识,强化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不批准逮捕13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犯罪嫌疑人23人,追诉犯罪嫌疑人61人。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10件34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件,公安机关立案23件35人。提请上级院抗诉的两件运输毒品案和一件贩卖毒品案,获再审改判。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要求,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受理审查各类民诉讼监督案件14,针对部分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不够规范和部分镇集体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制发各类行政执法监督、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0份,均获采纳。对历时六年的胡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4件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从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入手,会同看守所加强羁押人员出入所、会见还押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严防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开展出入所检察4391人次,监外检察新增列管437人次、终止列管453人次。依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形进行审查,坚决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建议对3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缓刑罪犯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获法院采纳。

四、围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积极稳步推进检察改革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重点推动执法办案活动的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条件、内容、方式和途径,加大新闻发布和宣传力度,增强“检察开放日”的社会影响,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建立便捷、高效的网上查询、咨询、预约系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宣告活动,全年共开展各类公开听证、宣告活动60余次,接受旁听400余人。率先尝试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在网上发布全市首例检察法律文书,受到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正义网、东方网等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信访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深化维稳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信访诉求性质审查、甄别机制,有序实现诉访分离,制定涉检信访公开审查制度、远程视频接访制度、司法救助制度等,探索在法制化轨道内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加强释法说理,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充分阐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案件审查、信访办理的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强化信访接待窗口建设,继续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在简易程序案件专人办理、集中起诉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同,全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一年来,共快速办理危险驾驶、盗窃、容留他人吸毒等各类轻微案件205件218人,占受理总数的19.5%,平均办案期限5.04天,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同时,针对常见轻微刑事案件类型,探索制定相应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并强化案管部门案件质量监控,做到质量和效率兼顾。

创设人民参检员制度。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主动争取基层组织支持,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创由基层群众代表以评议、表决、听证等方式直接参与检察办案工作的人民参检员制度。试点以来,在漕泾镇人大的支持下,在镇人大代表中随机抽选45名人民参检员,分15批次对45件公诉案件开展规范化实践,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了解、支持与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公信力。

着力打造检察建议优秀示范模式。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制发检察建议42件,均获回复。积极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对30件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宣告。探索完善问题发现、前期调研、定期回访等系列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建议工作长效发展,相关经验获市检察院肯定,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五、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四风”方面以及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执法为民、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以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班子领导素质和领导能力,积极转变作风,狠抓学习效果。党组成员每月分三批次轮流到各社区检察室直接参与接访接待、派出所巡查、社区矫正监督和法制宣传,促进检力下沉,全年共直接参与社区检察工作40余次。积极推行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制度,全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0件。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司法体制改革等主题,牵头开展课题调研7项,着力攻克检察工作瓶颈难题。

加强职业道德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集中学习等形式,切实提升检察官职业道德素养和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制定《综合工作考核规定》,从日常管理、廉政建设、调研宣传等16个方面对各部门进行全面评价,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启动纪检监察巡查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开展内部案件评查,评查各类案件306件,有效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深化检察文化建设,设立院史陈列室、荣誉室、文化长廊等弘扬检察文化精神。

提升队伍业务素能。每月开设“金检讲堂”,通过专家授课大力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定期开展“两岗”培训,切实实现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结合市检察院新一轮“三优一能”评比活动,开展了审结报告制作、案件汇报比赛、辩论赛等活动,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能。深化青年干警脱岗研修机制,探索实践对青年干警教育培训的新模式。推行青年干警轮岗制,安排20名青年干警在多个部门轮岗。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主动增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通过情况通报、专题座谈、寄送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重要案件,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拓宽公开渠道。“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主要载体,邀请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等12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观司法办案场所、旁听公开宣告、开展交流互动,切实推进阳光司法,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经过一年的努力,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巩固了在全市检察系统中的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通过执法办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有待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面临困境,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期待还存在差距;司法改革背景下,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创新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院已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15年的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完成区“十二五”规划、加快“三个金山”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神圣使命、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布局。积极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检察院创建活动,力争在检察改革推进、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转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为加快“三个金山”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对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办案分析影响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重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推动反贪工作健康平稳发展。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既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切实规范和加强初查工作,大力提升主动发现犯罪、有效突破案件的水平。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坚决查办渎职侵权犯。借助社区检察室开展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工作,推进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全覆盖。

四是探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四中全会对法律监督提出的新要求,探索实践新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探索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稳妥地探索开展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以及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等。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逐步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受理、调查机制。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检察官员额控制,科学界定检察官职权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既促进检察官秉公司法,又鼓励检察官敢于担当的责任体系,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扩大人民参检员试点范围,进一步促进以司法办案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参与和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六是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能力和素质保障。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行为和社会交往行为。落实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深化检务督察,防止办案不廉不公。落实检察专门人才培养规划,营造检察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推动金山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加快“三个金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民生环保”联动执法机制:指在办理涉及民生民利和环境保护类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与公安、环保、食药监等相关部门通过会签协议、建立制度等措施,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方法。

2、大要案:指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大案和要案,其中大案指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要案指犯罪嫌疑人系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

3、分类管理:是指依据职位分类的基本原理,对检察机关职能进行细化分解,通过职位分析和评价,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层次,制定岗位职务规范,并依此进行人员调拨、考核、培训、升降、奖惩、确定工资待遇等管理活动。

4、员额:指在现有编制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

5、与法院数据差异的说明:检察院统计的数据为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机关审理阶段的案件,法院统计的是法院审判阶段的案件,因诉讼阶段不同,两者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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