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举行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月15日上午,金山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举行《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签约仪式。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盛尉出席会议,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春伟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俞丹群在120家企业代表见证下签署协作机制。 签约仪式上,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副主任刘政介绍了协作机制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春伟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简要介绍,并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也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履职担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盛尉对各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等提出了要求:提高站位,凝心助力,畅通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机制,加大对函告、检察建议书的办理力度,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通过本次协作机制的签署,区检察院和区应急管理局成功构建“四个平台”:案件信息数据共享与研判平台;安全生产低风险快速处置平台;问题线索和侵害公益不赔偿案件移送平台;支持公益检察调查平台。未来双方将以“检察公益诉讼+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新工作模式,把协作机制用活,把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做实,更主动高效地在安全生产领域履行各自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