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检察院首创法律监督宣告室探索推进检察权的司法化运作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3年01月24日
“今天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本院法律监督宣告室对沪金检建【2013】4号检察建议书进行公开宣告……”这是1月23日下午发生在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宣告室的一幕。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首创“法律监督宣告室”,创设了专门的法律监督场所,组织相对方或多方参与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检察权的司法化运作。据悉,这是全国检察机关设立的第一个法律监督宣告室。 此次检察建议书的公开宣告,是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创设法律监督宣告室之后的首次公开宣告。作为检察权司法化的一次有益探索,该院制定了《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程序》,由主持人、书记员、检察建议承办部门、被建议单位等共同参与,先由检察建议承办部门介绍制发检察建议的原因和目的,再由主持人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书内容,最后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书是否采纳以及如何落实检察建议发表意见。检察建议书的公开宣告,使被建议单位参与到检察建议制发等环节,提高了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法律监督宣告室是检察机关设置的用于宣布告知法律监督工作结果的场所,宣布告知法律监督工作结果之前的调查、听取意见、听证事宜也可以在此场所进行。检察机关进行的需要法律监督相对方或多方在场、参与的法律监督工作,均应当在法律监督宣告室进行。因此,设立法律监督宣告室具有多方面的用途,主要有不起诉决定宣告、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的宣告、检察建议等八大功能。创设法律监督宣告室,对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权司法化、法律监督程序规范化和恪守检察礼仪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创“法律监督宣告室”,是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推动检察权司法化的立法精神,探索推进检察权的司法化运作一次创新,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和法律监督宣告程序规范化、科学化有着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