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2年12月03日
11月29日,金山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培华传达了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学习会精神,并结合区院工作实际,对区院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要求。龚培华检察长提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要增强“四种意识”。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意识。二是要认真研读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增强责任意识。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与做好当前的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三个金山”建设结合起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增强大局意识。四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引导党员干警深入、准确地学习领会大会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检察干警队伍素质,增强效能意识。副检察长吴引其、预防科科长高希等六名同志,作了学习体会交流。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出席学习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