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社区检察室工作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2年11月22日
11月21日下午,在上海市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上,金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龚培华专题汇报金山区院社区检察室建设和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龚培华检察长在汇报中指出,自2011年1月起,金山区检察院结合金山实际,先后在枫泾、张堰和金山工业区设置三个社区检察室,工作面覆盖全区9镇、1工业区、1街道以及所有17个基层派出所,在全市率先实现社区检察工作覆盖全区。一年多来,该院社区检察室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探索社区检察室工作,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促进检力下沉。在着力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等工作中,共提供立案监督线索3件,纠正派出所违法行为5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2份,发现和纠正漏管12人,提出口头纠正违法13次,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件,其中,已立案2件4人。社区检察室创设的《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的规定》等五项工作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推广。同时,汇报中也指出社区检察室在开拓监督途径,开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表示该院社区检察室将不断拓宽监督途径,提升监督能力,充分发挥社区检察室深入社区与群众的优势,努力发挥检察室工作职能,使社区检察室成为巩固基层政权稳定、促进基层执法规范、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 在听取汇报后,金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治中等领导对金山区院社区检察室工作充分肯定,并对社区检察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大对社区检察室职能宣传。要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社区检察室工作职能的宣传,提升全社会、人民群众对社区检察工作的知晓率,使社区检察深入人心,着力创造有利于社区检察工作开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二是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社区检察工作效果的手段、措施。社区检察工作要紧密结合金山的实际,多关注基层、关注民意,贴近实际开展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社区检察工作是新生事物,工作起点要高,要更加注重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社区检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内部工作机制建设及硬件建设,使社区检察工作规范有效发展,做得更好,在加快建设“三个金山”中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