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检察官在线”庭审直播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2年11月20日
东方网“检察官在线”庭审直播 ——上海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 11月12日下午2:00,东方网“检察官在线”庭审直播由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徐亚之出庭公诉的被告人张前进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该院副检察长吴引其、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袁晓担任此次庭审直播的解读嘉宾,回答网友提问。 今年6月6日6时许,被告人张前进在福建省三明市公路边一个个体摊贩处高价购买了5只穿山甲,将它们放置于一辆黑色别克轿车上由福建前往山东。途中因为走错了路,当日深夜23时58分许,张前进在驾车途径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时,被金山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这是一起非法收购并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中华穿山甲的案件,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对穿山甲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及属何种保护动物不确定是否影响定罪量刑、被告人关于个人养殖为目的等辩解是否影响本罪的成立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交锋。公诉人指出本案被告人长期从事个体养殖行业,收购时以高价购买,应该知悉穿山甲是国家保护动物。被告人关于自首的辩解也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是行为犯,本案的被告人无论是出于非法养殖或者食用为目的,只要有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解读中,吴引其副检察长就网友关心的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定性和法律处罚等规定作了解读,表示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破坏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袁晓指出,中华穿山甲作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只适合在热带、亚热带地区生活,其驯养繁殖要有许可证,同时解读了国内外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条约和政策,受到网友欢迎。最后,法院当庭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前进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通过本次庭审直播,对非法养殖及运输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人们敲响了警钟。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作为普通公民,应该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不要随意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也不要把野生动物当做宠物饲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