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余啸波副检察长来到金山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2年07月16日
7月13日下午,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啸波、市检察院社区检察指导处处长朱文波等领导一行5人来到金山区院调研指导社区检察工作。金山区院龚培华检察长、吴引其副检察长以及社区检察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余啸波副检察长等领导在专题听取该院社区检察科在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两项专项监督工作汇报后,对该院社区检察科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市院社区检察指导处处长朱文波说,金山区检察院将社区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率先在全市成为第一个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实行全覆盖监督的区院。金山社区检察科在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两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开动脑筋,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和内部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借用内外部资源,积极探索两项监督工作的途径、方法,成效明显。 余啸波副检察长希望金山区院从以下四方面继续探索和推进专项监督工作,为全市各检察室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积累经验。一是在监督工作的整体推进中,要处理好眼前和长远的关系。通过思想认识的统一化、制度设计的科学化、人员配备的合理化、硬件设施的标准化,为社区检察室的发展提供长远的、全方位的保障。二是在检察监督的途径上,要处理好公安机关自查与检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办案审查的关系。既要充分利用公安机关自查中已经发现的问题,也要善于利用公诉、未检、侦监等院内职能部门在办案审查中已经发现的问题,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进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在监督的方式上,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专项检察中都应做到有方向、有侧重,既关注区内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又加强对监外执行中重点对象的监督。四是在监督的效果上,要处理好分散和集中关系。进一步发挥社区检察室在区内已形成的全覆盖优势,形成发现问题,统一分析、统一处理、统一分享经验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抓重点、推举措、出成果,切实通过专项监督工作来提升社区检察室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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