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检察院“金港湾”办案团队协同区市场监管局朱泾市场监管所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专项治理行动”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近日,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金山区检察院“金港湾”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协同区市场监管局朱泾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商铺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专项治理行动”。 在某小学附近的一家文具店内,一款名为“网红起泡胶”的产品引起了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注意,而通过条码溯源发现,这款产品的注册信息与实际并不相符。在另一小学附近的小卖部内,检察官和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家正在售卖“低俗诱导”类零食和网红“萝卜刀”。如印有“活该”字样的软糖、恶搞零食等,因价格低廉、包装吸睛,成为了不少学生的热购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部分商品包装存在不良诱导性宣传,已与法律法规要求相抵触,可能对未成年消费者的身心带来伤害,影响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除此之外,深受学生欢迎的还有网红“萝卜刀”玩具,检察官经现场调查发现,该类玩具看似毫无杀伤性,实际上锐利、坚硬的边缘极易割伤皮肤,具有潜在安全隐患。 针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三无产品、低俗恶搞类零食、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等,检察官与执法人员当场一同对经营者进行了教育指导,要求商户立即下架相关商品并责令改正。 杜绝“无底线营销食品”“毒玩具”需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接下来,金山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参与校园周边安全治理,推动相关主体落实责任,营造让未成年人健康消费、安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