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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贾某某、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公开听证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   贾某某、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2 6 23 14 00

二、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区

三、其他事项

(一)社会公众可到听证会现场旁听,申请参加旁听应当在听证日前向本院提出,联系电话: 51918257  ;

(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旁听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疫情期间遵守防疫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 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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