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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年09月14日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宪法及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政治部)

    2.国家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高检院禁酒令等(检务督察部)

    3.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相关刑事司法解释等(检察一部、二部、三部、四部)

    4.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检察五部)

    5.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刑事申诉相关规定(检察六部)

    6.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检察一部)

二、重点普法对象

    1.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含辅助文员);

    2.与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3.刑事犯罪嫌疑人、行政违法人员及其家属;

    4.代理案件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

    5.广大市民群众及在校师生。

三、重点普法任务

    1.加强内部普法。一是深入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大和两会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二是集中学习宣传宪法及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是学习贯彻党章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政治主张、奋斗理想和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四是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落实在具体检察工作中。

    2.面向社会普法。一是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生效法律文书能公开全面公开。以人民参检员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逮捕诉讼化审查、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等公开审查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办案环节进行法律宣讲,实行边执法边普法,检察官结合检察职能和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进行法律宣讲或授课,开展犯罪预防;三是充分利用“节点”和“热点”,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节点,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在商场、广场等人流聚集区域开展检察官集中法制宣传。

    3.创新方式方法。一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普法宣传新模式,和“正义网”、“平安上海”、“上海检察”、“平安金山”等微信公号形成新媒体矩阵宣传效应;二是利用金山检察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有影响案件信息,发挥移动检务“代表委员专栏”“执检通”功能,开展法律咨询和答疑解惑,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三是开展庭审微直播活动,联合区法院,选取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互联网直播,扩大宣传范围和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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