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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度

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月-6月,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根据“三个规定”及最高检有关制度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80件。
下一步,区院将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的工作理念,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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