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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手上的购物卡可能是“克隆卡”!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为吸引客源,各大商场、超市纷纷推出各种优惠的购物卡,对于不少人而言办卡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却有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一“商机”,通过克隆购物卡来进行诈骗。近期,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受害人明明在验卡时确认金额准确无误,但过了两天后却纷纷发现,购物卡中的金额竟不翼而飞。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戴某某提起公诉,也揭开了购物卡金额离奇失踪的“秘密”。

“奇了怪了,当时明明卡里是有钱的,今天再验卡时却发现一分钱都没有了!”2019年2月1日上午,被害人陆某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发现自己之前购买了两张超市购物卡,没过几天却发现卡里的钱竟然在其他地方被消费掉了,而自己未曾有过任何操作,于是前来报警求助。

陆某表示,自己是专门收购购物卡的“黄牛”,1月29日上午在金山区一超市附近遇到了一陌生男子向其兜售面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陆某接过购物卡后,凭着多年的收购经验仔细检查了一番,外观上并没有任何问题。为保险起见,陆某还拿着购物卡让超市工作人员用设备验证了一下能否使用,经确认,卡内金额无误。终于放心了的陆某与男子谈妥以1920元的价格收购了2张面值各为1000元的购物卡。

由于正值逢年过节之际,购物卡销路很好,陆某很快找到了买家。1月31日上午,陆某与买家碰面,为了保证交易真实性,他使用超市服务中心的设备验证,却发现两张卡里的金额统统不翼而飞!根据查询记录显示,卡内的2000元已在其他地方被消费掉了。想想自己白白损失了这笔不少的数目,陆某越想越气便报了案。

无独有偶,当天晚上,另一名卡贩也来到派出所报案,同样声称自己以1900元的价格向一男子收购了2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因陆某告知其被骗,遂查询亦发现两张购物卡内无余额。

2月14日,警方将戴某某抓获归案。据交代,1月中旬,其通过他人购买了4套共8张超市购物卡,包含4张真卡,4张经过数据复制的“克隆卡”。而出售给两名被害人的四张购物卡系真卡,待交易完成后,戴某某立即于当日至虹口区多家便利店使用复制卡将相应四张购物卡内的全部金额4000元消费掉。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戴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820元,曾因诈骗罪判处刑罚,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戴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退缴在案的赃款发还被害人。

检察官说法:检察官提醒,此案诈骗手段比较新型,由于一般购物卡只是一种简单的磁卡,所以利用一些简单技术手段就可以对卡片内的数据进行读取、复制,要想购物卡不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作案工具,需要发卡单位、消费者、相关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从个人手中购买低价购物卡,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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