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公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130

113.75

 

7.13

120

101.03

 

 

120

101.03

10

5.59

 

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13.75万元,比预算节约16.25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新正常,维修维护费减少18.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7.13万元,比预算节约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我院无组团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1.03万元,比预算节约18.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5.59万元,比预算节约4.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包括检校联合实习基地、短期挂职锻炼、检察业务条线指导交流、聘请专家教授来院上大课讲座等1850余人次,共5.59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万元。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友情链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邮编:200540 、案管02151918381、办公室02151918209、举报电话:12309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