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院公开答复举报人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年02月20日
近日,金山区院对举报人不服该院不立案决定进行公开答复,释法说理维护社会稳定,获得举报人认可和赞许。
该起举报件主要举报某村在惠农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现象。金山区院接到举报件后,经反渎局核实调查,举报内容不符合立案标准,决定公开答复举报人,并联合控告申诉科制定了答复理由和释法说理内容。 在答复会上,控申部门干警作为主持人参加,首先由反渎部门向举报人详细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此后举报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一些问题。反读部门针对举报人的观点,进一步作出了说明和释法说理,耐心解释检察机关查处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和管辖范围,并建议举报人向行政机关反映问题。经过双方认真的沟通,举报人认可检察机关的决定,领取了不立案通知书。举报人最后表示,公开答复让办案在阳光下进行,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对这种方式表示赞扬。 据悉,金山区院已制定相关工作机制,要求答复举报信访时,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应当公开进行,以让当事人充分参与,切实履行阳光司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