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绩

金山区院制发检察建议完善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3年12月22日
 
近日,金山区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针对部分刑事案件中未能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辩护权要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新刑诉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但个别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未能及时得到落实与保障。另有部分案件也未按照上述时限规定, 使得辩护律师与涉案未成年人的接触时间过短, 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以及心理状况、家庭背景、生活等情况都不能充分了解,不能达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面、客观辩护的目的, 影响了辩护的质量。

金山区院为此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准确把握对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的特殊规定,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督察,使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友情链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邮编:200540 、案管02151918381、办公室02151918209、举报电话:12309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