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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哥哥竟冒名弟弟,弟弟申诉还清白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3年11月18日
 
“我哥哥犯了罪后使用了我的名字,请检察官帮助还我清白。”前不久,上海金山区检察院控申科收到了这样一封申诉信,声称自己的名字被犯罪的哥哥冒用,导致自己成了“罪犯”,请求检察官帮助纠正。

收到这封申诉信后,控申科干警不敢怠慢,群众利益无小事,更何况是影响到公民正常生活的大事。干警们立刻进行核查,经过比对身份材料,又赶往监狱提审,终于弄清了事实。原来,申诉人叫周鑫,其哥哥叫周庆。周庆在20094月伙同他人实施盗窃被抓后,为避免留下前科劣迹,竟不顾亲情,冒用其弟周鑫的名字蒙蔽司法机关,后法院以周鑫的名字判处周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00元。现周庆正以周鑫名义在青浦监狱服刑,而真正的周鑫却背上了犯罪分子的身份,导致其参军、找工作等屡屡碰壁,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生活。周鑫想到哥哥竟然如此不顾及自己,于是愤然告知检察机关真实情况,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纠正法院判决。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周庆也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如实供述了其冒充弟弟周鑫名义的事实。检察官又调取相关证据核对,最终认定周庆冒用弟弟身份信息,致使法院认定身份事实错误。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金山区检察院及时向金山区法院提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对原判决再审后予以纠正错误。近日,金山区法院经再审后作出裁定,将原判决书所涉的“周鑫”名字均更正为“周庆”,还周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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