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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院开展变更强制措施专项检查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3年09月22日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变更强制措施工作,促进办案干警依法履行职能,金山区院决定对2011年以来相关执法部门变更强制措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是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严肃法律行为,对顺利办案、维护社会秩序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案情不同,对有些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是必要的,这其中就包括从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逮捕等羁押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等措施。为了防范错误变更强制措施,金山区院2011年制定了《关于规范变更强制措施工作的规定》,严格限制适用变更强制措施,此次开展专项检查,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此次检查成立了由反贪局、公诉科、侦监科等负责人组成的专项督察小组。规定在20138月底前,相关部门对2011年以来在侦查或公诉环节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检查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和实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提出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自查报告。此后,专项督察小组对督察内容组织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各部门自查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建议,并向院检务督察委员会提交专项督察报告,再按照报告监督相关部门修正,进一步规范强制措施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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