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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个公益检察观察站揭牌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汇聚河长制与检察机关各自的工作优势,合力打好金山区碧水保卫战,9月3日上午,全市首家公益检察观察站在金山区漕泾镇水库村挂牌成立,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倩,漕泾镇党委书记陈立俊为漕泾镇水库村公益检察观察站揭牌,实现“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向“最后一公里”的延伸。

漕泾镇水库村河长制工作站作为上海市首个村居级河长制工作站,自成立后,充分发挥前哨作用,为河长及群众之间的交流搭建了平台,有效落实了水环境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全民治水护水意识。

活动现场,金山区检察院、金山区河长制办公室、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订了《关于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并且从农村三支队伍、河小青志愿者以及热心公益保护的市民群体中聘请4名公益观察员,现场向他们颁发聘书。 未来,他们将承担“宣传员”“信息员”“协调员”的角色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将普法宣传教育传播到村民当中,及时把村民提供的线索反馈给检察机关,搭建村民和检察机关之间沟通的桥梁,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

选择在水库村河长制工作站建立全市首个公益检察观察站,是加强协作对接,丰富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内容的应有之意,也是打造检察机关公益检察工作前沿探头和基层触角有益探索。

通过把行使公益检察职能与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为乡村生态环境资源提供更有力的公益保护;另一方面也将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监督办案质效,规范和促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检察工作。

此外,公益检察观察站还将作为河流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结合每年“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公益诉讼宣传周”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宣传活动,宣贯河湖管理和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法规、治水管水方针,突出宣传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传播“随手护水,全民行动”理念,提升群众依法治河的意识。

 自今年推行‘河长+检察长’制以来,金山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通力协作,针对水污染防治公益诉讼线索立案59件,分别制发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8件和民事公益诉前公告1件,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单位护水职责,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水环境成果。

今后,区检察院将围绕执法办案、队伍培养、法制宣传等方面开展协作,把检察治理触角延伸至乡村振兴各方面,把检察职能职责延伸至社会治理各层面,服务社会治理决策,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构建“检察官-观察站-观察员”的依法治河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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