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河长+检察长”工作对接会在区检察院召开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日前,金山区“河长+检察长”工作对接会在区检察院召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倩,金山区河长办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赵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军,区水务局副局长宣亚红参加。 会上,区检察院、区河长办就2021年3月23日《金山区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签约以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就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区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研究,并达成工作共识。 区河长办主任、水务局局长赵云指出,双方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构建水环境治理保护格局;要切实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在水环境治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中的联动作用;要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联合督办,更好的解决制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保护水平。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倩指出,推行“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形成金山区水资源保护“大格局”;要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区域专项治理;要进一步探索村级河长工作站、公益检察观察站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跨流域水资源治理,共护区域水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