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以案说法

【典型案例发布】潜逃七年终落网! 男子蒙面持械抢劫获刑!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因生活不如意加上经济困境,男子梅某某伙同谭某某等5人(5人均已判刑)深夜抢劫一棋牌室,成功得手后,梅某某潜逃外地。潜逃长达7年后,梅某某最终于2019年1月24日被抓获。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梅某某提起公诉。

“有一帮人拿着刀具棍棒冲进了棋牌室,我们身上的财物都被劫走了!”2011年7月30日,上海金山警方接到报案称,辖区内一棋牌室遭几名戴头套的蒙面男子持械抢劫,棋牌室内共13人被抢去现金、手机、首饰等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余元。

经侦查,警方先后抓获潭某某、李某、张某、张某某、陈某(上述5人均已判决),并于2011年8月2日将另一名同案犯梅某某上网追逃。2019年1月,潜逃在外逾7年的梅某某最终被民警抓获。

据梅某某交代,2011年上半年,其偶然结识了潭某某等人且经常聚在一起吃喝,因为工作不稳定,处于经济困境之下的几人便商讨着想通过不法渠道谋点钱财。

几番商讨之后,梅某某等人便决定到常去的棋牌室抢劫以谋得钱财,达成一致的几人随即便展开行动。梅某某等人先是购买了头套、手套等物品以遮盖面部防止被认出,又购买了用于抢劫的水果刀以及木棍。

2011年1月29日晚,梅某某与其同伙按照商定好的计划,进入棋牌室上演了蒙面持械抢劫的戏码。

得手后,几人将财物均分,梅某某因害怕事情败露受到刑罚,便马上潜逃到了外地,至此下落不明。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外潜逃逾7年后,梅某某最终还是被民警抓获。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梅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梅某某伙同他人以持械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指控,判处梅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

生活总是不易,人生不如意之事也是十之八九,但生活中的不顺心、不如意从来都不是犯罪的借口。本案中,梅某某在遇到经济困境时并未想通过劳力正当赚取钱财,而选择了“走捷径”,最终自食恶果。

检察官在此提醒,当代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懂得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


 

友情链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邮编:200540 、案管02151918381、办公室02151918209、举报电话:12309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