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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科开展刑满释放前教育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5年06月11日
 

 

    63日, 未检科承办人赴闵行区看守所对未成年人梁某某开展刑满释放前教育,在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鼓励其减轻因犯罪带来的心理负担,积极改善与父母间的亲子关系,以健康的心态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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