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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1年工作报告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1年工作报告

2012年1月6日在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我院在中共金山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作出了积极贡献。我院连续六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二届被评为“上海市先进检察院”。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金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方针不动摇,强化大局意识,履行检察职能,拓宽服务领域。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审视、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先后制定《关于服务中小企业的十条意见》和《关于服务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服务要求和总体目标,细化责任、明确任务,促使干警在办案中想到发展,在执法中考虑稳定,在监督中增进和谐,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

注重合力,服务世博。坚持把维护世博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服务保障世博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服务保障世博会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形成维稳工作合力,对世博会期间发生的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起诉了“5.20特大制售假冒世博特许商品案”、“7.20跨国走私毒品案”、“8.25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

检力下沉,服务群众。面向基层,延伸服务触角,在全区9镇1街道1工业区建立11个下访巡访工作站,每周三组织干警下访巡访,服务基层群众。开展“检察长论案说法”活动,每月由一名院领导深入基层,举办法制讲座,接待群众。在枫泾镇、张堰镇、金山工业区设置“派驻检察室”,在全市率先实现检察室工作覆盖全区,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二、打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治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中,受理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6645人,批捕63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42件9160人,起诉4864件8635人。

结合案发实际,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团伙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56人,起诉616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657人,起诉3060人;批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团伙型犯罪嫌疑人1003人,起诉1183人。

加强市场保护,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司法保护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99人,起诉337人。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破坏生产经营等公司企业财产的犯罪嫌疑人86人,177人。

落实宽缓政策,增强执法效果。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未成年犯、老年犯、初犯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落实从宽政策,慎用逮捕措施,严把审查起诉关,依法不捕245人,不诉38人。对25起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和解,努力修复社会关系。

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通过检察长示范庭、公诉对抗辩论赛、法律文书改革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委会讨论决定等举措,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确保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为零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确保70.6%的简易审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审结,20%的简化审案件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

三、化解社会矛盾,着力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

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五年中,受理群众来信1165件,接待群众来访801批1053人次,化解矛盾200余起。在检察环节上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进京访。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拓展渠道,多元接访。除日常接访、院领导周四接待外,对身有残疾、有上访需求的群众,推行上门接访制度。充分发挥社区检察室作用,在基层社区开展接访工作。与区司法局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民事、行政案件,由律师代理信访人申诉。委派3名干部参与区信访终结工作。

深入基层,加大排查。先后150余次深入到镇村、社区下访巡访,其中检察长下访巡访30次,开展法制讲座20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加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排查、调处涉农、家庭、邻里纠纷100余起。

健全机制,规范办访。对来信来访有专人接待、登记备案。对重大疑难访、缠诉缠访以及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可能引起涉检越级访、进京访或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信访人员,落实一名院领导包案化解。制定《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设,避免引发矛盾。

跟踪回访,联动化访。对息诉息访案件,加强跟踪回访。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信访人员,协商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加强检察信访信息与党政信访工作的互动连接,聘请15名基层信访干部担任检察信访联络员。加强释法说理,对93起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民事申诉案件,教育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四、惩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五年中,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81件,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2件81人,涉案金额近8000万元。立案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

突出工作重点,查办大案要案。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立案查办正处级领导干部3人,副处级领导干部5人,100万以上的大案5件,大要案率为96.2%。依法查处了某单位原书记朱某某贪污109万元、受贿29万元案,某公司原总经理李某某挪用公款2020万元、受贿130万元等一批大要案。

围绕热点领域,深挖窝案串案。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深入查办工程建设、动拆迁、企业改制、教育卫生、涉农补贴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0件47人,占立案案件数55.6%。依法查处了原区某单位窝案4件4人,动拆迁环节串案13件18人。

重视源头治理,查处行贿犯罪。关注受贿犯罪的源头,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坚决依法查处,净化社会风气。共立案行贿犯罪案件29件32人,占贿赂犯罪案件数的58%。依法查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某行贿67万余元等一批行贿大案。

促进依法行政,严查渎职犯罪。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以促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沟通,加大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宣传教育,强化对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立案前的风险评估,不断推进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依法立案侦查了原某单位负责人卢某某(副处级)擅自处理动迁安置房等滥用职权一案。关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步介入事故调查50次。

拓展工作思路,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区反腐倡廉教育展示室”建设,利用查处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为农业、教育、卫生、建设交通领域的专家型人才,建立法律服务平台;在廊下镇探索建立“廉政服务站”,服务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档案查询1040余次;在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迁建项目、农村道路危桥改造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创“双优”活动;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对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重视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关于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成立廉政建设和村务管理民主监督小组的建议”等多份报告和建议,得到区委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五、围绕执法办案,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积极参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机制,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突出打击涉案成年人,批捕涉案成年犯罪嫌疑人345人,起诉465人;对涉案未成年人慎用羁押强制措施,依法从宽处理,不捕20人,不诉13人。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推进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建设,将观护范围扩展到外来涉罪未成年人。与区民政局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社会救助机制,对受侵害、生活有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予以生活、医疗等应急性经济救助。

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围绕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罪犯”重新犯罪、脱管漏管情况,开展调研,建立基础信息库。加强与社工组织的信息沟通,配合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的管控和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区政法部门,开展监外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对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涉赌涉毒被判刑的18至25岁监外执行人员,实行“一案一查一纠”监督方式,提出“点到点”的帮教建议,推动帮教措施落实,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形势,加强办案数据统计分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举报宣传周”和法律进基层、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采用网络庭审直播和拍摄法制专题片等形式,在报刊、影视等媒体上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选择影响金山社会治安的典型案件,作为年度参与综治重点课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金山”建设。

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的作用。围绕执法办案,加强对社会管理中出现的“一类问题”的调查研究,从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的角度出发,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五年中,发出检察建议200余份,收到的回复均有具体整改措施。有关“销售假药案件暴露的问题和防范”、“规范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等检察建议,得到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

六、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2件。发现案件线索,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2件34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88人,追加起诉320人(含单位犯罪)。对52件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撤案或作其他处理。办理的江某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被评为上海市检察机关“2009-2010年度十佳诉讼监督案件”。会同区公安分局制定《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

强化刑事、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9件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已获改判6件。对30份有瑕疵的判决书、裁定书,发出《检察公函》予以纠正。坚持以抗诉为中心的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对18件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改变原判决、裁定10件;对3起集体企业改制、3起土地使用资金拖欠问题,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促成问题解决。

强化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出入看守所人员的健康、安全检查;完善看守所在押人员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患有疾病的5名羁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督促送医救治;建立在押人员羁押表现量刑建议制度,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对办案部门执法不规范、监管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1次;研发办案期限超期预警系统软件,防止超期羁押;在看守所深挖犯罪线索45件,经查证属实13件;对33名严重违法的监外罪犯提出收监建议,予以收监执行。

倡议建立刑事案例指导制度。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签署《关于建立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将公检法联合发布案例作为更新执法观念、统一执法标准的有效载体,以保障区域性的刑事执法统一。自2010年来,已联合发布刑事案例3起。该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和肯定,《人民检察》杂志就此作了专访报道。

七、强化自身建设,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和作风建设

坚持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以政治思想为核心,以职业道德为基础,以检察文化为引领,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廉政建设为保障,促进检察队伍全面发展。

坚持政治建检,深化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干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以中政委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明宗旨、强信念、勤服务、创佳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培养干警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坚持作风律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院党组班子勤政廉政的表率作用。以先进典型为示范,推进全院干警的作风建设。推行廉政教育月、晋级晋职廉政谈话和勤政廉政季度讲评制度,确保干警违纪违法零的记录。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坚持素质强检,抓好人才教育培养。积极参加上海检察机关“三优一能”评比,3名干警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2名干警被评为上海市优秀侦查监督员,1名干警被评为上海市反贪优秀侦查员,1名干警被评为上海市未检办案能手。积极承担市院重点课题研究,开展案件讲评,组织干警培训,安排52名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到基层单位挂职、学习,提升青年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五年中,我院340余次集体、个人荣获区级以上各种荣誉或先进称号,其中1名干警被评为上海市先进工作者,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技术信息先进个人。

坚持文化育检,强化干警职业素养。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和检察官展示橱窗,举办初任、晋级检察官集体宣誓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观摩、座谈,增强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创办“金山检察论坛”,开展系列研讨活动,邀请高等院校教授来院授课、讲评,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我院被评为“上海市学习型先进机关”。五年中,我院有210篇次调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一篇论文被上海市法学会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

坚持制度治检,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加强内部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以强制措施变更、扣押冻结款物、举报线索管理等容易发生不公、不廉问题的内部执法环节为重点,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汇编历年来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落实。“职务犯罪报捕案件同级审查”和“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网上流转”等工作制度,分别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八、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主动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各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五年中,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区政协党组专题报告工作17次。

虚心听取意见。五年中,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80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聘请20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检风监督员。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座谈20次,参与公诉案件庭审评议19次,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深化检务公开。每年开展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群众代表来院观摩,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对3件拟作撤案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推进检察长参加电视、网络访谈等活动,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金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区检察院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检察工作富有成效的五年。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的深切体会是: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大局意识,才能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增强党的观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检察工作。

(二)必须始终坚持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才能保证检察职权的正确行使。要正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性质,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实效,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三)必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狠抓案件质量,才能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要以人为本,立检为民,坚守办案质量是生命的底线,切实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必须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探索实践,才能保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要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努力推进理论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五)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狠抓作风建设,才能保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要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严以律己,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五年来,中共金山区委的正确领导,为检察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还须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还须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的能力与水平还须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效果还须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作风建设还须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还须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12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着力抓好全年的工作。2012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金山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式增长和转型发展的主线,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金山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二五”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转型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加大保障经济转型发展的工作力度。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保障企业创新发展。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查办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中的职务犯罪。创新思路,把握重点,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力度,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更加注重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化解矛盾创新管理

把握社会管理规律,把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健全接访处访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完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快速办理及和解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未成年被害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涉检舆情研判和应对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监督。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深入基层联系群众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执法为民思想,结合实际,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延伸法律监督手臂,落实便民为民措施,推进派驻检察室、“廉政服务站”、下访巡访、“检察长论案说法”等工作。开展法律进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群众法制教育。严厉打击涉及电信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利益。

四、更加注重诉讼监督自身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对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监督途径,增强监督效果,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促进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以监督促公正。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加强对检察执法环节、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五、更加注重强基固本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强青年干警的培养,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意识,狠抓执法办案的基本功。加强检察信息化、制度规范化和检务保障机制建设,夯牢执法办案的基础。加强院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检察职业道德为标准,将制度与创新作为检察文化的核心元素,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中共金山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和决议,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实现金山“十二五”时期的目标和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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