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工作报告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7日在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我院在中共金山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为加快“三个金山”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一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的各类犯罪嫌疑人1227人,同比上升2.8%,批准逮捕1097人,同比上升0.6%。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83233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3932160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5%和30.1%。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破案会战”、“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打击整治活动,突出打击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严重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53人;起诉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型被告人646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过失犯罪等,认真落实“两减少、两扩大”刑事政策,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123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决定不起诉。联合人民调解部门对11起案件开展刑事和解。

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采取检察长预约接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首办责任制、定期下访巡访、风险评估预警等措施,加强矛盾排查化解,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协商建立了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整合司法资源,形成维稳合力。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8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一年来,共接待各类信访20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其中重大疑难信访3件。

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检察职能,以区委提出的“创建上海市平安示范城区”为己任,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促进平安金山建设。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剖析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534篇,制作、播放法制宣传片38部。检察长做客东方网直播2次,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法制宣讲21次。

二、依法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区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切实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促进廉政建设。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力度。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力度。一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举报线索27件,初查43件,决定立案侦查18件18人。其中,贪污案3件,受贿案9件,挪用公款案4件,行贿案2件,大案率100%,涉案总金额955万余元。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45万余元。

认真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对受理的12件渎职侵权举报线索展开调查立案查处了涉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滥用职权渎职案件2件2人。关注重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同步介入事故调查。

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和专项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结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施工单位资质审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管等工作,对金山铁路配套项目、金山文广中心等54项实事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活动。开展了“检察长论案说法——招商引资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范”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全区9个镇和金山工业区进行廉政教育。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在全区推行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依托上海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廊下)廉政服务站,通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旁听案件审理、建设“廉政之家”、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服务等活动,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牵头组织市检察院涉农惠农专业化预防小组,开展《乡镇建设性财政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现状、原因分析及预防建议》调研,深化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践行公平正义

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发出《案件线索移送函》10份,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严把审查关,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40人。积极促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侦查机关立案8件14人。注重对侦查活动合法性、规范性的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工作通报4份,督促整改纠正。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全面建立审判监督台帐,加强对法院判决、裁定的审查,1件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抗诉。完善监督方式,充分运用纠正违法意见书、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公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多种方式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建议法院自行纠正不正确判决、裁定。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800余份,采纳率90%。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工作。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2件,审查处理84件,立案30件。对1件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已获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中,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5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60万余元。33件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着力做好息诉疏导工作,促成24件民事案件申诉当事人达成和解。

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完善羁押期限预警通报制度,有效防止超期羁押。配合区看守所推进医疗社会化改革,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使15名危重急症在押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推行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3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提请法院从重处理,对2名认真遵守监管纪律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从轻处罚。加强对监外执行对象的矫正帮教,帮助监外服刑人员尽快回归社会,防止监外执行人员重新犯罪。4名在缓刑、假释期间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外罪犯,建议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成立了案件管理科,强化案件流程监管。开展案件质量季度情况通报,加强检察后道程序对前道程序的制约。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认真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自侦案件案后回访等制度,加强对办案人员廉洁从检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的规定,依法规范强制措施。

四、延伸检察工作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以执法为民、维护群众权益为根本,延伸工作职能,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手段,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和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开展了2011年度优秀检察建议评比表彰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推行了《检察建议年度分析报告》。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细则》,落实检察建议的集中管理、跟踪回访和效果反馈制度,提升建议质量和效果。加强对案发特点和原因的分析,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53份,帮助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并督促落实整改。

推进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建设。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在各镇、街道、工业区建立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站,落实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试、诉前考察、法律援助等特殊检察方式,多渠道开展教育挽救和犯罪矫治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再犯。在上海欧凡制衣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荣铝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在沪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通过社会化的帮教考察和社区矫正,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全面推进社区检察室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信息通报、例行检查、专项检察等方式,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共提供立案监督线索3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8次,制发《检察建议》2份,纠正脱管、漏管12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件。强化与基层社会管理综治工作中心的对接,积极参与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突出矛盾化解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9起。加强社区检察室窗口接待工作,依法受理和办理社区群众的信访件,引导群众通过合理途径信访。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参加各类宣传活动22次,着力把社区检察室打造成法律监督、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和法制宣传的平台。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大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

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市院和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学习体会集中交流、聆听英模事迹报告、组织撰写核心价值观格言警句、对照检查、廉政风险点排查等活动,引导干警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检察工作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组织进行检察官集体宣誓、座谈会、征文等系列活动,推进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集中精力抓落实,心无旁骛求发展--加快推进三个金山建设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干警立足岗位作贡献。

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民主选拔干部等制度。注重发挥党组成员示范、表率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参与或指挥办案40多件,牵头开展了《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完善研究》等7个重点课题调研,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扎实推进“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结合市院组织的法律职务晋升考试、套餐式培训及干部在线学习,通过邀请专家教授和检察实务专家来院授课、开展业务竞赛、演讲比赛、外出送训等形式,认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积极开展具有检察工作特点的岗位培训活动,共组织听庭评议活动10次、案例研讨会20次,反贪个案讲评会2次,努力提高干警岗位实战本领。围绕“新刑事诉讼法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主题,开展了第二届“金山检察论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建立健全衔接机制,为新法实施打好基础。

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区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来谋划、来思考。根据区第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服务“加快建设‘三个金山’”的工作方案》,确定了22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并要求全院干警以此为抓手,紧紧围绕金山实现追赶式增长和转型发展的主线,为加快建设三个金山,推进金山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事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并就法律监督工作、社区检察室工作在主任会议上作专题汇报,听取监督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庭评议、案件评查等,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去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区委的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就案办案的情况仍然存在,通过执法办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发现、评估、分析类案问题的能力不强,对一类问题的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结构不平衡,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的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积极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为加快“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三个金山”建设。要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实现“两个倍增、两个同步”目标等重大决策部署,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手段,为加快建设“三个金山”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更加注重推进执法办案。深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通过执法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贯彻刑事司法政策,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执法办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三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侦查;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工作,探索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对量刑失衡、审理超期限等一类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加强对损害国有资产、社会公共利益等案件的督促起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监督行为,改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抓紧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继续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是更加注重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检察机关的制约,完善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务实进取,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金山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友情链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邮编:200540 、案管02151918381、办公室02151918209、举报电话:12309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