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以案说法

为泄不满竟策划堵门堵路 聚众闹事者被批捕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因对小区物业公司不满,偏激男子朱某某竟通过微信群事先预谋,在台风“安比”登陆上海当日,纠集多人驾驶车辆堵路,造成小区门口堵塞、附近公路车流缓慢约两小时,围观群众几十人,现场秩序混乱。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加入了小区业主维权群,由于近期和物业公司因停车费问题产生摩擦,群内业主情绪都比较激动。向来脾气暴躁的朱某某见状,马上提议“把事情搞大”。

    “我们去堵门堵马路,有小车的出小车,有大车的出大车!这样可以引起重视,问题可能就解决了!”朱某某在群里不断怂恿,还佯装已经召集了好几辆车,许多业主在煽动之下,纷纷响应。

    “明天早上7点,是爷们就去小区西门集合!”朱某某很快在群里提议了堵门的具体时间,呼吁大家一起去“闹事”。

    第二天一早,台风安比登陆上海的早高峰特殊时期,朱某某便开车自己的白色轿车来到小区西门,看到前面已经有好几辆车堵在出口,他便也把车停在后面,熄火后下车。随后,他当起了这场闹剧的“指挥者”,不断向涌入的车辆挥手示意,边上的空地停满了车。没多久,西门被大大小小的货车、轿车完全堵住了。

    朱某某还在群里继续煽动业主,将附近的公路也堵掉,造成该路段车流缓慢约二小时。而当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疏导交通时,朱某某又抗拒、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一时间造成几十名群众围观,现场秩序一片混乱。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检察机关序罪对朱某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朱某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且其系首要分子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微信群中发表了一定的总结性发言,提出将事情闹大、堵塞公路,并提出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案,号召其它业主参与,有一定的煽动、策划作用,且其在现场有指挥车辆堵门的行为,可以体现其一定的组织者地位,可以认定为首要分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检察官提醒,如遇纠纷,一定要冷静沉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将“维权”变“违法”!

 

友情链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邮编:200540 、案管02151918381、办公室02151918209、举报电话:12309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